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一、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
(一)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一、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
(一)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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