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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开具,票面的开票人、复核人、收款人,都有什么要求才合规?

答:票面上的“开票人”应按照实际情况完整填写实际开票人姓名,填写为管理员可能不被税务机关认可,具有一定的涉税风险。

税法层面并未规定“收款人”、“复核人”、“开票人”三者均不能同为一人,因此贵行取得增值税发票,“收款人”、“复核人”、“开票人”栏次填写完整即可。 但如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不但应如实、完整填写上述信息,还应从完善企业内部管理角度考虑,建议“复核人”及“开票人”不设置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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