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赋税务服务联盟
在线答疑

公益性群众团体在接受捐赠时,需要开具相关票据吗?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第十二条规定:

公益性群众团体在接受捐赠时,应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监(印)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对个人索取捐赠票据的,应予以开具。


苏ICP备10010312号

Copyright ©2022 tax-tf.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天赋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